景點簡介
彰化縣素來文風鼎盛,眾人耳熟能詳的俗諺「一府二鹿三艋舺四寶斗」用以譽稱當時台灣最繁華的四大都市,當中有二個地名位於彰化縣,也說明了彰化昔日的繁榮,為彰化地區的藝文人口的需求 ,也為平衡南北彰化文化的發展,經過多方的努力,終於員林設置演藝廳,堪稱是近來本縣最大的文化建築工程。
員林演藝廳基地面積達1.261公頃,主體工程自八十六年十二月十五開工,由邵棟綱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並監造,總工程費計新台幣六億四千五百萬元,其中行政院文建會補助三億九千萬元,省府補助六千萬元,本縣自籌一億九千五百萬元,於九十年八月十二日隆重開幕。
員林演藝廳是一個多功能複合式的藝術展演場所,為本縣推動藝術文化建設倡導優質藝文風氣的新據點,讓本縣成為充滿藝術與熱情的文化藝術之都。
1.請憑票入場,一人一票。
2.請於演出前三十分鐘內進場,三十分鐘後不得入場。
3.演出中請勿隨意走動,喧嘩。
4.請勿穿拖鞋及攜帶飲料,食品入場。
5.劇場內禁止吸煙、嚼檳榔,並請關閉隨身攜帶的呼叫器及大哥大。
6.非經許可,場內禁止攝影、錄音及錄影。\r
7.六歲(120公分)以下兒童請勿入場(兒童節目除外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