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訂房依交通部觀光局相關條例辦理
確認訂房付款後,因故欲退房者,則依交通部觀光局之民宿訂房相關條例
辦理如下:(以下辦理退訂皆酌收手續費 $100元整)
1.於預訂住宿日前14日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
2.於預訂住宿日10至1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70%
3.於預訂住宿日7至9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
4.於預訂住宿日4至6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
5.於預訂住宿日2至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
6.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
7.於預訂住宿日當日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之全部訂金。
集集住宿-方舟文旅 歡迎您大駕光臨,並預祝您擁有一個美好的南投集集假期!